系主任选举,12.0
摘自2010年9月16日致所有系主任的备忘录
12节.合同第1条规定:2009年秋季生效,国务院选举 主席、副主席和助理主席,第12条中排除的情况除外.4, 由部门提名和选举 学期开始后但10月15日之前的任何时间 任期三(3)年,在春季学期开始时就职.
持有连续就业证书的专任教师和兼职兼职教师 有资格在这种选举中投票. 临时举行特别选举 必要时使用条款.
摘自2010年9月16日致所有系主任的备忘录
12节.合同第1条规定:2009年秋季生效,国务院选举 主席、副主席和助理主席,第12条中排除的情况除外.4, 由部门提名和选举 学期开始后但10月15日之前的任何时间 任期三(3)年,在春季学期开始时就职.
持有连续就业证书的专任教师和兼职兼职教师 有资格在这种选举中投票. 临时举行特别选举 必要时使用条款.